我喜歡看很多書,以前常常去圖書館借書,現在從iPad平板電腦看書。 我最喜歡的書是To Kill a
Mockingbird。這本書是今年在英文課選讀的一本書,是在對種族不平等的強烈控訴 。
這個故事講生活在Maycomb縣,阿拉巴馬州的一個八嵗男孩Scout,他的哥哥Jem和律師爸爸Atticus。他居住的城市有非洲人和白人打架,鄰居對黑人有偏見。他們要幫一個非洲人Tom Robinson在法院辯論。Tom幫了一個白人婦女可是她說他強姦她。Atticus在法院幫Tom做辯護雖然講得非常好Tom 還是判刑有罪。我覺得這不公平因為他是非洲人,白人說他有罪。
他的父親是一個受人尊敬的律師,孩子們天真與好奇想幫他。但是他住的城市有偏見和不公正性的對待非洲人。我覺得Tom像一隻“知更鳥”因爲他們沒有做壞事可是他們被處罰。我喜歡這本書因爲很有趣。
我覺得To Kill a
Mockingbird是一本很好的書描述美國南部小鎮一個淒美的故事。結合冷幽默和各社會團體,經濟問題,以及政治問題,我雖然看這本書只有一次可是我還要再看一次。因為這本書很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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